根据工作需要,我校决定招聘学生辅导员14人(女生不超过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本校和“211”院校2012届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历须为“211”院校或湖北省一类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或文体方面能力特别突出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须在国家级专业竞赛中获奖);
3、博士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硕士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2年7月1日)。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办法。
第一步,网上报名(报名系统见附件1)。截止时间为4月19日17:00。报名成功后下载并填好《湖北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第二步,现场确认。应聘者持《湖北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个人简历、专业考试与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获奖证书、作品成果及第一学历证书等材料来湖北大学现场确认。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
时间:4月20日。
地点:湖北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第三步,资格审查后于4月24日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2、考核、考察。
(1)笔试(具体时间见网上公告,下同)
应聘者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考试(参照公务员招录考试标准)。
(2)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包括自我介绍、随机抽题作答、回答评委提问等。
(4)公布入围人员名单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并公布入围人员名单。
(5)报岗及考察
公布具体岗位,入围人员报岗。考核小组到入围人员所在单位听取意见,作出考察结论。考察期间,具体用人单位可对报岗本单位的入围人员另行组织考试。
3、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
4、校长办公会审定。
5、体检。
6、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
附件:1、湖北大学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网上报名系统
2、《2012年湖北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湖北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