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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编辑: 时间:2012-04-05 字号: 【大】 【中】 【小】

各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9号)文件精神,结合省教育厅关于选派我省2012年度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推荐候选人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选派对象应是我校在职专任教师,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全过程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条件可适当放宽为: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4、访问学者研修期限为一学年(2012.9—2013.7),申请人外出研修能符合本学院教学工作安排。

二、资助方式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培养费5000元,学校另外配套支持剩余的全部培养费,住宿费、交通费由学院和教师个人承担。

三、推荐及审核程序

1、申请者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www.train.whu.edu.cn)上下载并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须认真、如实地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各学院根据教师报名情况,结合学科、专业建设与规划及教学工作安排,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系推荐人选不超过1人。

2、学校根据各学院上报的人选,结合全校师资队伍建设计划确定我校推荐人员,并报至省教育厅。

3、省教育厅汇总后报至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接受学校对照武汉中心网上公布的资助人选候选人名单确定录取人选,发放录取通知书。

4、今年开始,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将试运行“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http://mis.train.whu.edu.cn)。访问学者申请者获得推荐指标后,中心统一分配账号和密码,由本人登录该管理软件,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推荐表》电子版。

四、其他事项

1、申请者在填写志愿时,须登录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http://www.train.whu.edu.cn),在主页左上方“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中查询接受学校、专业、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从下拉框中选择学校和专业,也可利用关键词进行检索。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提供的经费资助。

2、申请者在选择学校时,须查阅接受学校的收费情况(包括培养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请点击《2012-2013年度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收费标准一览表》。(请注意:有少数高校不提供住宿,住宿须自行解决。)

3、有关导师信息、招生简章,请申请者与接受学校相关具体管理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请点击《2012—2013年度高等学校接收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除《推荐表》外,部分接受学校还需补充相关材料,如体检表、职称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工作证复印件、科研成果、艺术作品等,具体情况可咨询接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4、申请者须确定三个志愿,以便于第一志愿落选时及时协调至第二志愿,以此类推。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为主。

5、申请者须提交电子推荐表一份和纸质推荐表三份,其中纸质《推荐表》须填写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意见、学院推荐意见、人事处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版《推荐表》同样须填写推荐意见,有条件者可扫描公章。

6、因本年度我省下发通知较晚,时间紧,请各学院抓紧时间组织教师申报,并于4月9日前将全部材料(人选报告、纸质版及电子版《推荐表》)交至人事处(行政楼404室,联系电话:88663582)。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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