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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新起点单价的通知

来源: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作者: 编辑: 时间:2012-12-28 字号: 【大】 【中】 【小】

校内各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68号令以及省教育厅2012年决算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实施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新起点单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13年1月1日起,我校新增固定资产起点单价调整为1000元以上(含1000元),其中专用设备起点单价调整为1500元以上(含1500元)(专用设备目录可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页上下载中心下载)。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为了保持固定资产账目的稳定,避免因调账引起的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对原已入账固定资产暂时不作调整,仍按照固定资产标准进行管理。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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