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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师进修培养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作者: 编辑: 时间:2013-09-04 字号: 【大】 【中】 【小】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教职工在职进修培养工作,加强对外出进修教师的管理,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及时告知拟报考2014年在职硕士、博士的教职工到所在单位申请报名,各单位负责按照文件规定及本单位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工作安排对申报人员进行统筹考虑、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凡未被列入进修计划及报考统招硕士、博士者,如被录取,入学前均须办理离校手续。根据学校有关精神,自2012年起入学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将不再享受教育补贴、博士津贴及科研启动费。

请各单位将报名、审核情况汇总,填写《湖北大学教职工进修培养计划申报表》(见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并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各单位清理本单位在职进修人员(读博、读硕、访学、出国等)情况,汇总后填写《在职进修人员情况一览表》(见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并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请于9月11日前将以上两表格的纸质版交至人事处404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hubu.edu.cn

(注:相关文件可见人事处网页“人事政策”栏)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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