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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财务决算及2014年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作者: 编辑: 时间:2013-12-03 字号: 【大】 【中】 【小】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反映2013年度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科学、合理编制2014年度学校财务预算,现将报送2013年财务收支情况及2014年财务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3年财务决算工作

1、各类经费拨款的清理、核实。

2、各类收入(统招生学费、成教生学费、联办学费、培训班学费、课程班学费及其他收入等)的催缴、入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

3、各类往来款项(暂付款、暂存款、代管款项)清理、核对,及时办理报账手续(其中暂付款专项清理继续按前期工作布置要求执行)。2013年及以前年度借款务必在2013年12月20日前办理报销手续,不能办理手续的须书面说明理由,否则将从本人工资、津贴中扣除,直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各类经费支出结算的截止期为2013年12月27日。

5、各单位对2013年学校拨付的各类经费(不含科研经费)进行经费使用情况分析,同时对2013年专项经费逐项填报《湖北大学项目绩效评价表》进行项目绩效自评(见附件一),于2013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送财务处330办公室(并电子版发送cwc@hubu.edu.cn)。

6、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1月8日为年终结算时间,暂停对外报账业务,2014年1月9日恢复正常对外报账工作。

二、关于2014年财务预算工作

1、预算编制原则:各单位应根据2014年度工作计划,全面、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地确定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额度,继续实行从严从紧,厉行节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预算原则,编制好各单位预算。

2、预算编制要求:

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各项工作。

②预算编制要按照实事求是和勤俭节约的精神、从严控制招待费、用车费、差旅费和非教学设备购置费。

③要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合理定量,确保综合平衡,各单位申报预算应填报《湖北大学201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见附件二),预算数据需附详细的计算依据与申报理由。

④预算编制要加强绩效管理,所有单位专项经费支出预算都应按要求填报《预算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三)。

⑤发展规划与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分别组织学科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基建维修等项目的申报,具体工作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布置。

⑥各单位2014年财务预算于2014年1月10日前书面报送财务处330办公室(并电子版发送cwc@hubu.edu.cn)。

联系电话:88661481 联系人:刘 平

财 务 处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一:2013年度各类经费使用情况分析及项目绩效评价表(模板)

http://cwc.hubu.edu.cn/newscontent.aspx?articleid=300&typeid=10

附件二:湖北大学2014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http://cwc.hubu.edu.cn/newscontent.aspx?articleid=299&typeid=10

附件三:预算项目申报表

http://cwc.hubu.edu.cn/newscontent.aspx?articleid=298&typei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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