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高通量筛选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于2017年12月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是湖北大学第一个国家级科研平台。中心以抗2型糖尿病、非酒精性脂肪肝炎、乙型肝炎、骨质疏松等常见多发病活性成分的快速筛选技术为特色,以服务于湖北医药经济持续发展与现代化进程为目的。为促进中心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提高,特设立药物高通量筛选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资助与中心方向密切相关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科研项目。现将开放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选题范围
1.具备博士学位、有固定工作单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在基金申报领域规定范围内提出资助申请。对于非湖北大学的申请人,必须与本中心成员合作申报。
2.基金申报指南
(1)抗糖尿病活性成分筛选与成药性评价
包括:糖脂代谢调控机制;针对糖脂代谢调控靶点的降糖降脂先导化合物的设计与合成;先导化合物的活性与安全性评价,以及体内外药动学研究。
(2)抗非酒精性脂肪肝活性成分筛选与成药性评价
包括:非酒精性脂肪肝炎发病机制;针对非酒精性脂肪肝炎发病机制关键调控靶点的先导化合物的设计与合成;先导化合物的活性与安全性评价,以及体内外药动学研究。
(3)抗乙肝病毒活性成分筛选与成药性评价
包括:病毒性肝炎的发病机制;针对病毒性肝炎发病机制关键调控靶点的先导化合物的设计与合成;先导化合物的活性与安全性评价,以及体内外药动学研究。
(4)抗骨质疏松活性成分筛选与成药性评价
包括:骨质疏松的发病机制;针对骨代谢关键调控靶点的先导化合物的设计与合成;先导化合物的活性与安全性评价,以及体内外药动学研究。
(5)活性成分人源性ADME/T预测研究
包括:针对抗糖脂代谢,骨代谢,非酒精性脂肪肝炎及病毒性肝炎活性成分所开展的人源性体内外吸收,分布,代谢,排泄与毒性(ADME/T)的预测研究,以及活性成分在实验动物体内外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方法与实践。
3. 项目名称须符合开放基金申报指南,研究内容新颖,研究方法合理可行,绩效考核目标明确,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
二、申报评审程序及时间
1.申请者须认真填写中心《湖北大学重点研究基地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于2018年8月10日前寄送到中心秘书处(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孟沫然收),同时发E-mail至mengmoran@vip.qq.com;对于部分或全部自带经费的项目,需附有资助单位同意资助金额的证明。逾期申请书可顺延至第二年受理。
2.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中心技术委员会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经费。
三、开放基金管理办法
1.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须每半年向中心提交研究计划执行报告及项目研究进展报告;每年向中心提交研究年度总结;结题时向中心技术委员会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取得的研究成果,并将完整的研究档案文本移交本中心管理。
2.研究计划实施中,鼓励项目组对研究项目进行创新。涉及降低预定目标、减少研究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结题或延长年限等变动,项目负责人须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中心技术委员会或中心主任讨论决定。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离开研究岗位半年以上,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中心批准;离岗一年以上的按中止计划实施办理。
4.项目结束或中止时,必须向中心提交以下资料归档:研究工作总结或中止报告;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原始技术档案,记录数据、曲线、资料、手稿等,并附目录清单。
5.研究期结束,中心对受资助者结题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后补助奖励或再次申请课题的重要依据。后补助奖励办法按照湖北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四、经费资助及成果署名
1. 基金项目分为重大项目(资助金额5万)、重点项目(资助金额3万)、一般项目(资助金额2万)、引导项目若干个(不提供经费资助,但享受科研奖励)。开放形式分为三种:由中心开放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自带经费但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开展的科研项目;参加已被列入中心研究计划的科研项目。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两年,不得超过三年。
2. 基金研究成果如研究论文发表时,作者单位必须标注“药物高通量筛选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英文标注“National & Local Joint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High-throughput Drug Screening Technology”,否则不得计入验收成果,也不得享受后补助奖励费。
联系人:孟沫然
联系电话:13437171357
电子邮箱:mengmoran@vip.qq.com
药物高通量筛选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