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3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1年3月理论学习(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湖北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
5.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
学习辅导材料可查阅校园网主页“理论学习”专栏《理论学习参考》(2021年3月)。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
四、学习要求
1.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立志做党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认真学习湖北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构建科技创新蓬勃发展的湿地生态,充分发挥学校的智力优势、科技优势、人才优势,引导科技人才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认真学习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坚持学史明理,感悟思想伟力,增强政治定力,把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2.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理论学习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发挥示范作用,结合实际,选学上述内容,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要合理利用教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理论学习。
3.要加强学习管理,学习情况学期末报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