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补充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作者: 编辑:鲜文涛 时间:2021-03-05 字号: 【大】 【中】 【小】

校内各单位:

近日,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途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自身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发展需求,有计划地鼓励、动员教学科研及管理人员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2.《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已在湖北大学网站(http://www.hubu.edu.cn/info/1071/35095.htm)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网站(http://io.hubu.edu.cn/info/1400/4767.htm)公布。请各单位通知申请人查阅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目的申报工作。

3.有关各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请查询《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4.请申请人务必按时将申请材料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结合疫情背景下的特殊情况,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可以在国家全额资助项目结果没有公布时申请西部项目或地方合作项目。如果申请人被国家全额资助项目录取,已录取人员不再参与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评审,同时应由本人第一时间告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和湖北省教育厅,由湖北省教育厅汇总后统一反馈给国家留学基金委。

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孙浩、黄学平

电 话:88661393

邮 箱:sunhao_hubu@qq.com; huangxueping@hubu.edu.cn 

网 址:http://io.hubu.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1年3月5日

联系我们

地址导航: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

联系电话:(027)88664102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湖北大学党委宣传部 鄂ICP备05003305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