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安排,学校于2020年下半年开始,稳步推进学校管理岗位干部调整工作,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对严肃换届纪律要求作了突出强调。根据校党委《湖北大学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学校即将召开中国共产党湖北大学第七次代表大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确保党代会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有关纪律要求再次重申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把严肃换届纪律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会风会纪,严格责任落实,坚决扛牢换届政治责任。
二、严明换届纪律
严格落实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21〕2号)及省纪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现将“十个严禁”重申如下:
1.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5.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7.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10.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肃纪律规矩
严格执行上级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会议期间,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细致做好防护措施;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照大会规定的议程和时间,不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会议;严守保密规定,对会议文件、资料进行妥善保管,防止大会相关涉密及敏感信息的泄露;严禁任何影响会议纪律和干扰选举正常进行的行为。
四、强化监督检查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受理举报等方式,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人、重点问题,把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对换届期间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坚决打击、严厉惩处。坚决维护换届纪律权威,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监督举报电话:027-88663907
监督举报信箱:jiwei@hubu.edu.cn
湖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