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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大学2026年4月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编辑: 时间:2026-04-08 字号: 【大】 【中】 【小】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4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6年4月理论学习时间(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

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

4.习近平总书记给四所交通大学全体师生的回信;

5.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座谈会的重要讲话精神;

6.《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7.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8.习近平总书记对服务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精神;

9.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10.湖北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11.4月1日湖北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精神。

三、学习形式

理论学习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讨、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二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重点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给四所交通大学全体师生的回信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要创新学习载体,用好“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资源,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四、学习要求

1.抓好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学习组织工作,做到应学尽学,重点突出,学有成效。

2.突出学用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科学合理安排学习计划。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发展难题、推动重点工作、服务师生需求的实际行动,以理论学习新成效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

3.规范过程管理。严格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学一报”制度,高质量开展学习研讨,认真规范做好学习记录,提高学习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党委宣传部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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