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学校放假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中秋节放假时间:2015年9月26日(星期六)至9月27日(星期日)放假,共2天。其中,9月27日(星期日)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
2.国庆节放假时间:2015年10月1日(星期四)至10月7日(星期三)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至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
二、教务部门和各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严格考勤管理,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三、保卫部(处)要加强校园巡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平安。
四、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应分别于9月25日(星期五)和9月30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将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值班安排(纸质版)报学校办公室和保卫部(处)。假期如遇重要情况要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工作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五、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值班地点:学校办公室(综合楼9楼911室);值班电话:88664102。另校保卫部(处)报警服务中心值班电话:88661110。
六、从10月8日(星期四)起,校本部执行新的作息时间。下午上班(课)时间调为14∶00,下班时间调为17:30。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通知到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通识教育学院作息时间不作调整。
附件:湖北大学校本部作息时间安排(2015年10月8日起执行)
学校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湖北大学校本部作息时间安排
(2015年10月8日起执行)
06:30……………………………………………………………起 床
06:45……………………………07:00 ………………………早 操
07:00……………………………07:40 ………………………早 餐
07:50……………………………………………………………预 备 铃
08:00……………………………08:45 ………………………第一节课
08:50……………………………09:35 ………………………第二节课
09:50……………………………10:35 ………………………第三节课
10:40……………………………11:25 ………………………第四节课
11:30……………………………12:15 ………………………第五节课
11:40……………………………13:00 ………………………午 餐
12:40……………………………13:40 ………………………午 休
13:50……………………………………………………………预 备 铃
14:00……………………………14:45 ………………………第六节课
14:50……………………………15:35 ………………………第七节课
15:50……………………………16:35 ………………………第八节课
16:40……………………………17:25 ………………………第九节课
16:45……………………………17:45……………………… 文体活动
17:30……………………………18:50 ………………………晚 餐
19:00……………………………19:45 ………………………第十节课
19:50……………………………20:35 …………………… 第十一节课
20:40……………………………21:25 …………………… 第十二节课
23:00……………………………………………………………宿舍熄灯
(周五、周六24:00熄灯)
备注:1、学生课外活动和全校理论学习时间为周三下午,周三第六、七节课可适当安排教学
活动。
2、坐班制人员工作时间: 8:00-11:40, 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