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审计处 作者:审计处 编辑:刘曦 时间:2016-11-30 字号: 【大】 【中】 【小】
校内各单位:
为了保证学校2016年度工程项目结算审计及财务工作顺利进行,及时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以及避免春节前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请各单位务必在2016年12月15日前,将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结算资料报送审计处。对逾期送审工程结算资料的,我处不能保证寒假前出具结算审计结果。请各单位给予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湖北大学审计处
201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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